儲罐的充水試驗:
1.儲罐建造完畢,應進行充水試驗,并應檢查罐底嚴密性,罐壁強度及嚴密性,固定頂的強度、穩定性及嚴密性,浮頂及內浮頂的升降試驗及嚴密性、浮頂排水管的嚴密性等。進行基礎的沉降觀測。
2.充水試驗前,所有附件及其他與罐體焊接的構件,應全部完工,并檢驗合格。所有與嚴密性試驗有關的焊縫,均不得涂刷油漆。
一般情況下,充水試驗采用潔凈水。特殊情況下,如采用其他液體充水試驗,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。
對不銹鋼罐,試驗用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25mg/L。
試驗水溫均不低于5℃。充水試驗中應進行基礎沉降觀測,如基礎發生設計不允許的沉降,應停止充水,待處理后,方可繼續進行試驗。
充水和放水過程中,應打開透光孔,且不得使基礎浸水。